主動公開 GMFG2023003號
明府辦〔2023〕5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高明區耕地總量管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佛山市高明區耕地總量管控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自然資源分局反映。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1日
佛山市高明區耕地總量管控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的重要論述,圍繞“可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總量不再減少”的工作目標,遵循“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用“長牙齒”硬措施來守護耕地的工作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林業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2〕434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嚴格落實耕地保護黨政同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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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原則,嚴格堅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聚焦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等耕地保護面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壓實區各相關部門和各鎮(街道)以及集體經濟組織等社會主體耕地保護責任,守住我區8.59萬畝永久基本農田和9.95萬畝政府耕地保有量這兩條耕地保護紅線,夯實糧食安全根基,推動耕地集中連片,優化耕地空間布局,保障市、區發展空間,推動實現耕地“非農化”“非糧化”雙管控,“占補平衡”“進出平衡”雙平衡。
?。ǘ┎块T職責
區委宣傳部:會同自然資源分局、區農業農村局落實耕地保護的宣傳工作。
區財政局:保障年度耕地進出平衡總體方案預算;設立農墾基金專戶收取耕地指標調劑費,保障耕地恢復地塊通過年度變更后各鎮(街道)補貼資金的發放。
自然資源分局:負責牽頭編制年度耕地“進出平衡”總體方案,統籌全區耕地恢復項目的進度,并做好與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的銜接;指導各鎮(街道)開展耕地恢復項目并督促落實,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等“非農化”行為進行監管和處理。
區農業農村局:協助自然資源分局編制年度耕地進出平衡總體方案;按照耕地利用優先序指導作物種植,對確因農業結構調整或市場需要必須占用耕地的項目,應按照有關政策開展審批工作,落實耕地“進出平衡”;負責會同各鎮(街道)對耕地“非糧化”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理,做好耕地管護工作。
各鎮(街道):承擔轄區耕地總量管控工作的主體責任,負責轄區耕地“進出平衡”、耕地恢復等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嚴格執行國土空間規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采取措施確保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不減少,堅決查處、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違法行為;承擔轄區耕地管護的主體責任,負責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糧化”長效監管機制,加強對糧食生產功能區、永久基本農田、高標準農田及墾造水田等耕地種糧情況的巡查、監測,引導和督促種植主體按照耕地利用優先序開展作物種植,并配合區農業農村局對“非糧化”行為進行整改處理。
二、全面加強占用耕地管控
?。ㄒ唬┘訌娕赜玫毓芸丶s束,凡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或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國家產業政策的建設項目,不予批準用地。各鎮(街道)、區各相關部門應引導各類建設項目不占或少占耕地,確需占用耕地(不含水田)且通過使用區內補充耕地指標的方式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按12萬元/畝(180元/平方米)的標準繳納耕地指標調劑費。耕地指標調劑費應當作為建設用地成本列入建設項目總投資。
耕地指標調劑費可抵頂耕地開墾費,即需繳納耕地開墾費的建設項目,在繳納28元/平方米耕地開墾費的基礎上,耕地指標調劑費可降至152元/平方米的標準收取。耕地指標調劑費在組卷報批時由自然資源分局按照占用耕地的面積收取,直接收繳至區財政局設立的農墾基金專戶(區級國庫)。耕地指標調劑費??钣糜诟麈偅ń值溃└鼗謴晚椖康莫勓a資金。
?。ǘ└麈偅ń值溃?、區各相關部門要嚴格管控占用一般耕地發展成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或新建農村道路、溝渠、畜禽養殖設施、水產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等農業設施建設用地。
確需進行農業結構調整或新建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的,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經區政府批準納入年度耕地“進出平衡”總體方案并落實耕地“進出平衡”后方能實施。
?。ㄈ﹪栏衽R時用地管理,臨時用地原則上不得占用耕地。重大項目確需占用耕地的,經區政府批準同意后方可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對各類未經批準占用耕地的臨時用地項目,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責令限期恢復原種植條件。
三、全力推進年度耕地恢復工作
?。ㄒ唬┤蝿障逻_。自然資源分局根據各鎮(街道)上報的擬納入年度耕地“進出平衡”項目清單及上級下達的耕地恢復任務,結合資源稟賦,統籌下達各鎮(街道)年度耕地恢復任務,建立耕地恢復項目庫。
?。ǘ┵Y金籌措。按照“誰轉出、誰承擔”的原則,耕地轉出責任主體承擔耕地恢復費用。各項目建設責任主體在編制工程預算時,要將耕地恢復費用納入工程建設總投資。
1.依法批準占用耕地的非農建設項目,由屬地鎮(街道)負責耕地恢復任務,耕地恢復項目通過驗收后,由區財政按照8萬元/畝的標準進行補助。
2.農業設施經營者、流轉土地經營權使用者等其他耕地轉出責任主體,要與屬地鎮(街道)商定耕地轉出需求及耕地恢復費用,協商一致的,由各鎮(街道)納入耕地“進出平衡”方案報區政府。
3.除第1款、第2款以外原因導致耕地轉出的,各鎮(街道)應及時對具備復耕條件的耕地督促整改、引導復耕。當年度無法完成復耕的,由各鎮(街道)自行安排資金承擔耕地恢復義務。
四、嚴肅處置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問題
?。ㄒ唬﹪栏窀赜猛竟苤?。各鎮(街道)及自然資源分局、區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日常巡查,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準確判定并嚴肅查處“非農化”違法用地和“非糧化”違規用地,并重點查處新增亂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違建“大棚房”以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挖塘養魚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自然資源分局要加強衛片監督等數據共享,及時將涉農問題圖斑數據移送區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屬于違規通過農業結構調整占用耕地的,由區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自然資源分局、屬地鎮(街道)按照有關規定,依職責督促整改。
?。ǘ﹪栏衤鋵嵱谰没巨r田特殊保護制度。嚴厲打擊新增建設的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及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行為。已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自然資源分局、區農業農村局應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工作。
五、考核獎懲
?。ㄒ唬└麈偅ń值溃┮袑嵆袚拘姓^域耕地保護責任,保障糧食安全。各鎮(街道)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耕地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實行黨政同責,嚴格考核、一票否決、終身追責。
?。ǘ└麈偅ń值溃?、區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耕地“進出平衡”工作,對工作組織不力,造成無法落實耕地“進出平衡”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區紀委監委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而未能按時完成目標任務的及時進行約談提醒,對構成違紀違法的失職瀆職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ㄈ└麈偅ń值溃┟堪肽杲y計永久基本農田拋荒情況。超過5%的,則停發土地所有權單位所轄年度基本農田財政補貼[包括自留及所屬村(居)委會部分]直至復耕。屬地鎮(街道)出具相關通知書或行政決定后,權利人于一個月內進行復耕,并由屬地鎮(街道)核實確認已復耕的,該半年度仍可視為已耕作。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
政策解讀:關于《佛山市高明區耕地總量管控工作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